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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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业主):天府创业园 栋 单元 号 先生 / 女士
乙方:四川舜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装修单位) :
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确保楼宇结构安全、美观,明确装饰装修过程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等有关装修管理
的法规、政策,双方就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不破坏房屋原有的整体性, 不影响建筑物外观、 不影响和侵犯毗邻关系的情况下进行
装修;
2、甲方同意在进行装饰装修时,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3、装修期间甲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 自觉服从和接受乙方的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申报审核后
的方案进行施工,且有义务配合乙方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
4、因装修影响毗邻关系,对公共区域、公共设备设施造成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