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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江“尚品”住宅小区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产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涟江“尚品”住宅小区房屋装修装饰管理,根据国家《住
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 、国
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装修施工前:
1、乙方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同时须报审装修设计、施工方案,
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属租赁房屋的,还须经产权人书面确认;
2、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册,其中,特种操作工须附相关证
照复印件;
3、乙方为其施工人员申办《临时出入证》并缴付工本费 15元/人
(证);
4、乙方在办理装修手续时,须缴纳人民币 2000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元整 )装修保证金,缴纳装修管理费人民币 3元每平方米,装修
垃圾清运领费 4元每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