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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料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为规范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证房屋的整体质量、结构安全和功能使用,保
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龙首壹号花园景观的整体统一、美观,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10 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
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申报程序
(一)业主在房屋装饰、装修开工前必须向金昌市金东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物业公司 )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
意。
(二)业主在办理装饰、装修手续前须先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三)业主选择的装修公司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四)业主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业公司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 ,交验施
工方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申报装修方案及图纸。
(五)业主需签订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和《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