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和规范公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确保建设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督管
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工程竣工验收准备
第三条 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成立由分管副总为组长, 工程管理部、合同计划部、
招商营销部、党群工作部、资产账务部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竣工验收
领导小组。工程管理部全体员工服务于本小组。
(二)职责:工程管理部为竣工验收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提交
竣工验收申请, 并编制竣工验收计划。 在提请公司竣工验收前达到下
列条件:
(一) 全部项目施工完毕,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二) 各种施工记录、评定资料齐备;
(三) 水、电、设备安装等经过试验、调试,达到使用功能的要
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