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起重吊装
第一节 一般要求
1、起重吊装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
织施工,按规定设置防护设置,划
定危险作业范围,设置警示标志,
设专人全过程监护。
2、吊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
置、钢丝绳、锁具、卡扣等进行全
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并按规定
试车。
3、被吊物件必须合理存放,确保稳固
安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有可靠的
立足点,必须佩带并正确使用劳动
防护用品。结构吊装时,应设置移
安全防护围栏
说明:
第二节 钢结构施工安全绳、活动支架
1、安全绳上所有钢丝绳必须符合 GB1102《圆股钢丝
绳》的要求(规定) ,并有产品合格证。
2、钢丝绳两端应固定在牢固可靠的构架上。
3、钢丝绳在构架上缠绕不得小于 2 圈,与构架棱角
接触处应加衬垫。
4、钢丝绳固定高度应为 1.1m~1.4m,且每 2m应设
一个固定支撑点。钢丝绳固定后弧垂为 10mm~
30mm。
5、手扶水平安全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