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 [2004]067 号文“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
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的编制,遵照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灭火器生产、
检验、维护、管理、科研和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国
内有关科研、设计、制造、消防监督、使用单位等的意见,并参照了国际标准相关规定,结
合我国工程实际,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 5 章和 3 个附录,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安装设置、配置验收及检查与维
护。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