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追溯性标识移植实施细则
1、编制依据和支持文件 :
根据海南炼化 2005年 9月 2日会议要求,对 SHA 级、SHB 级(不锈钢、铬钼钢)
管道、管件实行标识可追溯性管理。
SEI 01-PD-M-R-901《管子、管件、法兰和管道组成件规格书》 ;
SEI 0000-GE-DP02-0002C《防腐涂漆和表面色规定》 ;
SEI 0000-GE-DP02-0001A《管道材料的色标及相关要求》 ;
SEI 《主要工艺管道材料全过程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
2、标识移植管理规定 :
2.1、 供应部从除锈防腐施工预制场领取工艺管道材料时, 应仔细确认可追溯性编号及标
识是否齐全,当标识不清或标识不全时,供应部有权对该批材料拒收,并将该情况及
时书面通知 SEI和监理单位。管道材料标识主要内容 公称直径、壁厚等级、压力等级
(管子不需要)、材料标准和级别、厂家或商标、装料号或炉号、定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