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按职能部门立卷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项目档案管理,落实层级责任,保证各门
类、载体档案的案卷质量, 以达到档案管理规范化、 标准化、制度化、
程序化的要求,更好地为项目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档案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中国交建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集团
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项目档案按由各职能部门立卷的原则,把各门类、载体
档案收集、整理和立卷的工作, 列入各职能部门的管理程序和职责范
围;确保项目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三条 项目档案实行分级综合管理, 项目日常业务和各部门形成
的档案由各职能部门立卷后, 按地铁集团公司档案信息管理部门及哈
尔滨城建档案馆要求统一管理。 项目财务核算等形成的档案, 由其专
职(兼职配合)档案管理人员或办公室组织统一归档。
第四条 收集、整理、立卷的各门类、载体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