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管件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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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管件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法兰、铸钢、炭钢、合金钢和奥氏体不锈钢制对焊、承插和
螺纹管件(包括弯头、异径接头、三通、四通。管帽等)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的
判定。
2,引用标准
MSS SP-55;JB/T7927-1999;ASME B 16.5;ASME B16.47;ASME B16.9; ASME
B16.11; ASME B16.28;
3, 检验
3.1,材料检验
产品应有材料生产厂材质证明书,使用国产材料替代合同中要求的国外材料
时,其材料的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指标应满足国外相应材料标准的规定。
3.2,热处理及无损检测
工厂需提供检测记录。
3.3,尺寸检测
尺寸检验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合同中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要求进行。
3.4,表面质量
3.4.1,管件表面不得有裂纹、过烧以及其他有损强度的外观缺陷(如疤痕等) 。
内外表面应光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