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地发挥学校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全校预算管理,科学配置办学
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 后勤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反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模和方向,是学校财务工作的
基本依据
第二条 学校预算管理实行 “一所学校一本预算”的管理办法。预算编制以学校
为基本预算单位,所辖教学点纳入本校预算统一编制。
第三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预算的法律、法规,审定学校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四条 学校预算编制小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由教务、总务、财务和
教师代表组成,在校长的领导参与学校预算编制活动。
第五条 学校财务室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