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设施保安自评表
本自评表可用于检查对《 ISPS规则》的履行情况。本自评表能够帮助确定港口
设施、港口设施保安员 (PFSO)或《SOLAS约》缔约国政府可在哪些方面改进《 ISPS
规则》的履约工作。《 SOLAS 公约》第 XI-2/10 条和《 ISPS规则》第 A/14.2 节规定
了港口设施履行《 ISPS规则》的强制性要求。因此,本自评表小节的标题直接取自
于《 ISPS规则》第 A/14.2 节。
在使用本自评表时,开展自评的人员应考虑到 《SOLAS 公约》第 XI-2 章、《 ISPS
规则》的 A 部分、以及依照国内法所适用的 B 部分的要求,并以 B 部分为指导。
在填写自评表前应填写以下内容,这些内容可供 PFSP、RSO或其他人员使用,
它们有助于取得一个对港口设施运营的整体印象。
(一 ) 港口设施概述
港口设施名称
经营人 /港口当局名称
港口名称 (如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