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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临时施工便桥
截出钢管桩(第二次公开交易)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君四
住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北岭工业区格力集团 2号标准厂房 6层 601
室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住所:
甲方有权将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临时施工便桥工程所截出的钢管桩对外公
开转让,于 2015年月日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简称交易中心) 以(网
络竞价 □√ 填单式现场竞价□拍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其他□) 方式转让,
乙方以该钢管桩总价格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中标。现甲、乙双方就该
资产转让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标的物、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期限和方式:
1、转让标的物(以下或称“标的物”)为甲方有权公开转让的港珠澳大桥
珠海口岸临时施工便桥工程所截出的钢管桩 (第二次公开交易) ,钢管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