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玻璃幕墙构件制作和技术要求
1、玻璃幕墙在制作前对建筑设计施工图进行核对 ,并对已建好建筑物进行复测 ,按实测
结果调整幕墙经设计单位、业主或监理同意后签字认可 ,方可组织加工组装。
2、玻璃幕墙所用材料、 零附件出厂合格证或复检报告 ,应符合 JGJ102—96玻璃幕墙材
料规定。
3、加工幕墙构件采用设备、机具应保证加工精度 ,其量具应定期检查。
4、不得使用过期的结构胶和耐候密封胶。
5、幕墙装配组合件在现场加中心制作 ,各种结构胶、密封胶应打胶饱满、密实。
6、非金属材料加工组装符合 JGJ102—96幕墙材料之规定 ,垫块、垫条材质符合规定。
二、玻璃幕墙安装技术要求
1、幕墙化格轴线的测量应与主体测量复核 ,其误差不得累计 ,即急时调整。
2、立柱与连接件连接 ,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大于 3㎜,轴线前后偏差不应大于 2㎜ ,左
右偏差不应大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