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
的通知
甘建价 [2008]335 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
咨询单位: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规范造价专业人员从业行为, 依
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0
号)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甘肃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 ,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
附件:
甘肃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从
业行为,依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
部令第 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