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按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高压供电线路工
程、其他建筑工程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编制。
一、主体建筑工程:
(1)主体建筑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主体建筑工程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项
目划分要求,计算到三级项目。
(3)当设计对砼施工有温控要求时,应根据温控措施设计,计算温控措
施费用;也可以经过分析确定指标后,按建筑物砼方量进行计算。
(4)细部结构工程:可根据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也可参照水工建
筑工程细部结构指标确定。细部结构指标见表 8所列。
表 8 水工建筑物细部结构指标表
项目名称 单位 综合指标 备注
砼重力坝、重力拱坝、宽缝重力坝、支墩坝 元/m3(坝体方)
砼双曲拱坝 元 /m
3
(坝体方) 14.28
砼双曲拱坝 元/m3(坝体方) 15.12
土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