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
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要求和劳动社会保障部《关
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劳社厅发 [1999]25
号 ) 、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电力行业特
有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的通知》 (技鉴考 [2004]37 号 )精
神,结合本省电力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种范围
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主要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设备先
进、责任重大的生产岗位上按职业(工种)设置。山东省电力行
业特有工种技师名称设置目录,详见附件 1。
二、管理权限和职责
1、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以下简称职鉴中心 )负
责受理鉴定申请、资格审核、组织鉴定考评和综合评审,证书的
验印、核发和管理工作。
2、职鉴中心成立技师考评委员会, 负责技师综合评审和资格
认定工作。
3、山东省火力发供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