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标准施工
一、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施工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固定式
交、直和同步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2、施工准备
2.1 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 电动机应有铭牌,注明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动机的型
号、容量、频率、电压、电流、接线方法、转速、温升、工作方
法、绝缘等级等有关技术数据。
2.1.2 电动机的容量、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
件齐全,并有出厂合格证及有关技术文件。
2.1.3 电动机的控制、保护和起动附属设备,应与电动机配套,
并有铭牌,注明制造厂名,出厂日期、规格、型号及出厂合格证
等有关技术资料。
2.1.4 各种规格的型钢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型钢无明显的锈蚀。
并有材质证明。
2.1.5 螺栓:除电机稳装用螺栓外,均应采用镀锌螺栓,并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