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规
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
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 (见附件)中列
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维护的保养、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1-2009)的规定
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 《电梯维修规范》(TSG/T18775)《电梯
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
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