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线路停电检修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电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一次设备完全停电,并切断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开关或熔断器。
2)设备或线路切断电源并经验电确无电压后, 方可装设接地线, 进行工作。
3)工作地点均应悬挂相应的标示牌。
4.在靠近带电部分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
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最小安全距离
设备电压
(KV)
距离
(m)
6及以下 0.35
10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