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 可编辑可修改
1
直埋电缆的敷设
第 1条在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化学作用、地下电流、
振动、热影响、腐植物质、虫鼠等危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 2条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穿越农田时不应小于 1m。在引入建筑物、
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绕过地下建筑上,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二、电缆应埋于冻土层以下, 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防止电缆受到损坏的措施。
第 3条电缆之间,电缆与其它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最小净距,
应符合表的规定。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上方。 特殊情况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电力电缆间及其民控制电缆间或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 当电缆穿管或用隔
板隔开时,平行净距可降低为。
二、电力电缆间、控制电缆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 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在交叉点
前后 1m范围内,当电缆穿入管中或用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