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交底讲义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2007年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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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为了规范电力工程建设市场, 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 积极推进电力工程建设预
算的编制与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能源
[2006]427 号文和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电力 [2001]712 号文的要求,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
理总站 (以下简称 “定额总站” )组织编制完成了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火
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即新“预规”,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的颁
布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编制、校核、测算、征求意见、修改、定稿、专业审核和专家审查等
项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07 年 7月以发改办能源 [2007]1808 号文核准颁布,
自 2007 年 10月 日起实施。
一、本标准的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