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的方针,坚持 “质量兴业 ”的宗旨,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增强质量意
识,倡导科技进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 (以下简称:市白玉兰奖)是我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
高荣誉奖。
第三条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受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委托,负责市白玉兰奖的评选工作。
第四条 申报市白玉兰奖工程的企业必须是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会员单位,并且是工程的总承包或主
承建单位。
第五条 市白玉兰奖的申报,一律通过创优赛区进行选拔。赛区分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和中建总公
司、江苏省、浙江省进沪企业分别组成的赛区,以及由其他本市和中央部属、外省市进沪企业组成的综合
赛区(综合赛区的会员单位按预报预审的暂行办法执行) 。
第六条 市白玉兰奖的评选一律实行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