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肢剪力墙
一、短肢剪力墙的定义
(1)短肢剪力墙是指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为 5~8的剪力墙;
(2)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3)短肢剪力墙较多时,应布置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形成短肢剪力墙与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共
同抵抗水平力的剪力墙结构。
二、短肢剪力墙的界定方法
规程相关规定: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 7.1.2 条规定了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短肢
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短肢剪力墙较多时,应布置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形成短肢剪力墙与筒体(或一
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力的剪力墙结构,并且应符合一系列规定。第 7.1.3 条规定了 B 级高度高层建筑
和 9 度抗震设计的 A 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采用第 7.1.2 条规定的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短肢剪力墙结构的必要条件: 抗震设计时,短肢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不大于结构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