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实验小学校园安全工作制度
实 施 细 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预防和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原则是: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育先行,预
防为主,部门管理,责任到人,常抓不懈,保障学生安全。
第三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
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防
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学校任何部门和教职员工都应当关注学生的人身安全,加强学校
的安全管理,依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学生应当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校环境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学校应协助环保、公安、消防、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创设
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