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活动重点项目立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加强学生社团工作
的管理、引导与支持,促进我校社团的健康发展,全面推进学生社团活动“科学
化、项目化、精品化”建设,特颁布《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活动重点项目立项
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条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活动专项资金由学校审批成立,给具有发展潜力
的学生社团活动给予资金支持, 目的在于激励广大学生社团开展健康积极、 新颖
多样的活动,并切实将活动创意和实际情况、 所学专业结合起来, 大力提倡学生
社团活动品牌化、长期化、项目化。
第三条 项目活动方案的申报、申评过程严格遵循《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活动
重点项目立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证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 活动方案申报
第四条 《项目管理办法》所称“社团活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