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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
“十二五”土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 2011〕38号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二五”土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福建省“十二五”土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二〇一一年五月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福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
区建设、提前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福建省“十二五”土地开发利用专
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对全
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促进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