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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
闽政〔 2006〕12 号
(2006 年 6月 3 日)
各市、县 (区 )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 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根据《国务
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 ,提出如下
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改善环境质量,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一 )“十五”环保工作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把构建可持续生态支撑体系作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九大支撑体系之一, 出台了《福建生
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 ,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绩。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势头
基本得到遏制, 重点流域污染加强了治理, 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下
降,全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