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闽工商综〔 2007〕196号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
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商局,省工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确保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
(工商办字〔2006〕246号)的全面贯彻落实, 现将我局制定的 《关
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意
见》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抄送:国家工商总局、省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 4月 26 日印发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支持海峡西岸
经济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
设的意见》(工商办字〔 2006〕246号),充分发挥我省工商行政管
理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特提出如下
贯彻实施意见。
一、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