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
(2014年修订版)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 (以下
简称《评价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评价体系建设
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一、评价内容
以施工过程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文明为重点, 对建筑施
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及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安全文明行为进
行全面评价。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包括质量安全行为、 实
体工程质量、实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 4类评价内容共 24 项
评价项目(详见附表 1)。被评价的样本应采取随机抽查确定。
二、实施部门与评价周期
1.对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的日常动态评价,
由颁发项目施工许可证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
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省、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