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
定》的通知
闽发改政策 [2007]157号
发布日期: 2007-02-28
各市、县 (区 )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依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九条规定,我委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 《福建省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本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 规范招标投标活
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选择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