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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章 钢结构事故类型及原因的综合分析
10.1 概述
建筑事故的发生往往由多种因素构成, 其中人、物、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是最基本的四
种因素, 尤其人的影响不容忽视。 通常构成事故的原因可分为直接和间接两大类。 直接原因
主要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例如违规设计、 违章操作等。 间接原因是指事故
发生场所以外的社会环境因素,如管理混乱、质检失责等。
10.1.1 事故链分析
工程质量事故、 特别是重大事故的发生, 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 如果我们将各种原因与
结果连接起来, 就形成一个链条。 通常称之为事故链。 由于原因与结果之间的逻辑关系不同,
则形成的事故链则不同,主要形式如下。
1.多因致果集中型
各自独立的几个原因,共同导致事故发生称为“集中型” ,如图 10.1 所示。
2.因果连锁型
某一因素促成下一要素的发生,这些因果连锁发生而造成事故,成为“连锁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