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本建设与工程概预算概念
第一节 基本建设概述
一、基本建设的涵义
基本建设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利用 国家预算拨款 、自筹资金 、国内外基本建设
贷款 以及其他专项基金 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增加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 新建、
扩建 、改建 、技术改造 、更新和恢复工程及有关工作。如建造工厂、矿山、港口、
铁路、电站、水库、医院、学校、商店、住宅和购置机器设备、车辆、船舶等活动
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勘测设计、培训生产人员等工作。换言
之,基本建设就是指固定资产的建设,即建筑、安装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及其与
之相关的工作。
基本建设通过一系列的投资活动来实现。基本建设投资是为了进行固定资产再
生产活动而预付的货币资金,是为取得预期效益而进行的一种经济行为,是反映基
本建设规模和增长速度的综合性指标。其组成要素有以下三个部分:
(1) 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筑工程费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