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及政策
一、建筑许可
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有序发展和工程项目的建设达到预期的目标, 《建筑法》中对建
筑许可的规定分为对建筑工程的许可及从业人员的许可两部分作出了明确要求。
(一)工程项目许可
1、开工许可
(1)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 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
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开工报告。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立项的重点工程项目,由于前期已经履
行了项目的审批程序, 当具备开工条件时, 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开工报告并得到许可后即可
开始施工, 不需再申请施工许可证。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时, 应当及时向批准机
关报告情况。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施工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