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章
幕 墙 工 程
说 明
5.0.1 本章钢化玻璃损耗率为 3%,铝材、钢材、不锈钢型材损
耗率为 6%,耐力板损耗率为 10%、耐候胶、结构胶损耗率为
20%,不锈钢玻璃爪损耗率为 1%。
5.0.2 本章除有规定之外,定额子目所用材料,如设计要求与
定额不同,材料可换算,其它不变。
5.0.3 幕墙开启窗部分为滑撑联动上悬窗,上悬窗的玻璃及结
构胶、耐候胶已含在幕墙内。
5.0.4 本章末包括施工验收规范中要求的检测、试验所发生的
费用。
5.0.5幕墙项目均不包括预埋铁件,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5.0.6 点支式支撑全玻璃幕墙、点支式光棚不包括承载受力结
构。
5.0.7每套不锈钢玻璃爪包括驳接头、 驳接爪、钢底座。定额不
分爪数,设计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
5.0.8 光棚、顶棚末考虑皮承光棚、水槽的受力结构。支撑光
棚、水槽的受力结构,发生时另行计算。
5.0.9光棚的底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