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测定管理制度
1.测尘员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定期对井上、下
作业场所的粉尘进行测定,并填写粉尘测定记录。
2.粉尘测定要求:
煤矿粉尘测定方法应按直读式粉尘浓度测量仪使用说明书
和 MT79-84《粉尘浓度和分散度测定方法》各项规定执行。
1) .井下每个测点的全尘浓度每月测定两次。每个采样工种
分两个班次连续采样, 一个班次内采集两个有效样品, 先后采集
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四个。
2)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井下每个测点每三个月测定
一次。每个采样工种分两个班次连续采样,一个班次内采集
两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四个。
3) .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一次。
4)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在变更工作
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 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
得少于三个。
3.粉尘测定点设置:
1) .普采面:采煤机带式输送机转载点回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