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骨料表观密度试验方法
(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
1、按下表的规格称取试样
最大公称粒径( 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试样最少质量( kg) 2.0 2.0 2.0 2.0 3.0 4.0 6.0 6.0
2、取试样一份装入吊篮,并浸入盛水的容器中,水面至少高出试样 50mm;
3、浸水 24h后,移放在称量用的盛水容器中,并用上下升降吊篮的方法排除气
泡(试样不得露出水面)。吊篮每升降一次约为 1s,升降高度为 30-50mm
4、测定水温(此时吊篮应全浸在水中) ,用天平称取吊篮及试样在水中的质量
(m2)。称量时盛水容器中水面的高度由容器的溢流孔控制。
5、提起吊篮,将试样置于浅盘中,放入( 105±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取出
来放在带盖的容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 m0)。
6、称取吊篮在同样温度的水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