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强制性条文 汇编 ?? 点击下载
时间: 2013-07-15?16:29:20
第二篇 建筑设备
1 给水和排水
1.1 水质和防回流污染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00—2006
7.3.3? 当采用生活饮用水补水时, 应采取防止生活饮用水被污染的措施, 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清水池(箱)内的自来水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清水池(箱)内溢流水位,其间距不得小
于 2.5 倍补水管管径,严禁采用淹没式浮球阀补水;
2? 向蓄水池(箱)补水时,补水管口应设在池外。
7.3.9? 供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并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1? 供水管外壁应按设计规定涂色或标识;
2? 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
3? 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雨水”标识。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 5033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