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12.3.2 门窗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030304
工程名称
****** 光伏发电项
目
单位(子单位)工
程名称
综合楼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建筑装饰装修 分项工程名称 金属门窗安装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
进行设计, 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
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 已执行 图纸卷册号: ******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
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
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
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 必须
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
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
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
进行核验、确认。
设计变更 / 设计变更编号: /
审查单位 / 资质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