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2:土石方及基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名称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
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强制性条文内容 是否符合要求
质检员
(检查时间)
专业监理工程师
(复核时间)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02)
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
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
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7.1.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
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
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
时应按表 7.1.7(见本部分表 A.1)的规定执行。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120—99)
3.7.2 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 对坡顶、
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7.3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3.7.5 基坑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