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一般项目
6.3.1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 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铺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不得小于 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 0.15m。给水管应铺设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设在排水管下
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 3倍。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3.2 给水水平管道应有 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检验数量:按系统内直线管段长度每 50m抽查2段,不足 50m不少于 1段,有分开间建筑,以分开间为分段数,抽
查5%,但不少于 5处。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 (水平尺 )拉线和尺量检查。
6.3.3 涂(衬)复合管与阀门、水嘴、塑料管及铜管的连接,均应采取专用过渡接头连接。
检验数量:不少于 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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