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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财 务 内 控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 为了加强本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本企业及其投资人等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的
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企业会计制度。
第二章 会计核算原则
二、 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三、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季、年) 。
四、 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方法正确,
手续齐备,符合时限。
五、 本企业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
否在本期收回,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帐;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
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六、 企业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
用,应当在同一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