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入、停泊管理制度
一、 进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及时交费。无证车辆不得
入内。
二、 车辆出入停车场,必须出示停车卡,并配合保安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 车辆出入停车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方向停放,不得对其它车辆的出
入及车位使用造成障碍。
四、 车辆按指定位置停好后,请锁好门窗,车内不得留存贵重物品及现金,
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五、 严禁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六、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限速( 5KM/H )行驶,不
得在停车场内练车、修车、洗车及非正常鸣笛等。
七、 出租车不得驶入园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门卫保安人员同意、登记后
方可进入。
八、 车辆装载大件物品离场时, 业主本人应该先到保安部门登记签字证明后,
方可放行。
九、 货运车辆( 2 吨以上)进入园区,应预先向物业管理处有关部门申请,
获准的方可驶入,但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