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切实预防重特大恶性事故, 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目标
1.1不发生职工死亡或重伤以上工伤事故。
1.2不发生多人中毒及化学灼伤事故。
1.3 不发生重大火灾、爆炸责任事故。
1.4 不发生重大生产操作事故。
1.5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1.6不发生损失超过 30000元、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
1.7生产操作、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 10000元。
1.8 车间年累计轻伤不超过 2人次。
1.9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10 车间主任与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 100%。
二、职责
2.1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