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达拉特发电厂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5.1 总 则
5.1.1 为确保达拉特发电厂(以下简称本厂)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实
施应急处理与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5.1.2 本预案适用于本厂所属各部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5.1.3 本厂所属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5.2 组织机构及职责
5.2.1 本厂成立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决定本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组 长: 厂 长
副组长: 生产副厂长、分管副厂长
组 员; 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5.2.2 本厂设立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指挥部 (以下简称指挥部) ,负责组织指挥本
厂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工作。
总 指 挥: 厂 长
副总指挥: 生产副厂长、分管副厂长
成 员: 各部门正职领导
5.2.3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