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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
李伟良
近几年来,我市交通系统在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
营者及旅客、货主利益,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等方面取得了显
著成绩。但最近在调研时发现,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当
前道路交通行政执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
问题,必须从依法治运的高度认真地研究和改进。
一、存在问题
1、立法不统一,法规、规章之间冲突时有出现。目前
我市道路交通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是《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
条例》和《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 (交通部 5号令)。前者
属地方法规,后者为部门规章,两者同一位阶,其效力低于
法律和行政法规。 《立法法》第 86条第 2 项规定:地方性法
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
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
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
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