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道路照明工程
4.1、定位测量、施工放样
依据图纸要求测量电线保护管、 路灯基础的位臵及走向、 接地极
等具体位臵,并对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地表下层情况进行了解, 如其它
市政管线或设施的存在情况, 包括施工时可能影响范围内的情况。 根
据土质的坚软程度加上放坡系数操作施工放样, 将有关施工测量放线
和放样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获得批准后才能正式施工。
4.2、沟槽开挖
4.2.1 根据图纸及设计变更要求基底标高、尺寸及现场实际情况
采用机械配合人工开挖。挖至所需深度,不少挖、超挖。
4.2.2 开挖前应与监理工程师联系,基本弄清地下障碍物(如地
下电缆、管道等)情况,以确保供水、供电、通讯设施等的安全。
4.2.3 按规范要求施工,基础深度允许偏差值不大于 +100mm,
-50mm。当土质原因等造成基础坑深度与设计偏差 +100mm以上时,应
按以下规定处理:
4.2.3.1 偏差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