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根据采煤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望认真贯彻执
行。
1、采煤队必须设置工程质量管理员, 负责采面工程质量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
2、矿委派技术员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验收采面工程质量,工程不合格必须采取
措施进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3、出现下列情况,必须返工处理,并按每处 (棚)10元罚款:
(1)单体支柱手把、三用阀朝向不一致;
(2)支柱迎山不照,棚子歪旋 ;
(3)护帮顶不严,椽杆不够;
(4)片帮深度达到 0.3m而不护帮;
(5)不挂防倒链或不合格;
(6)采宽达不到 0.9m,每欠 0.1m。
4、在作业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并按每处 20元罚款:
(1)支柱初撑力不达标 ;
(2)采面和上下安全出口高度低于 1.8m;
(3)棚距不均,超过规程规定;
(4)放顶时,老塘两根支柱同时回撤;
(5)放炮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