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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大棚建设工程合同书
甲方:新河县沙滩红枣专业合作社
乙方:新河县兴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名称:温室大棚(钢架结构)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二、施工地点:新河县西流乡苏章村 保修期:一年
三、工程造价:约计 105.81万元(税后造价)
四、大棚承包价格:育苗棚 40座(长 120米,宽 11.1米)按 19.74元 /平方
结算,计算方法:按棚内面积算。
五、施工标准:工程使用的材料规格以施工图纸为准,施工质量按《邢台市
棚建设施工标准》施工。
六、甲方权利及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监管工程质量,材料标准及工程进度。
2、保证水电路三通,拼提供无偿使用,施工地段场地平整。
3、负责棚区内的社会关系及治安安全,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4、按合同拔付工程款,保证工程进度不受款项影响。
5、所发生的所有税、管理费等由甲方负责。
6、因场地水多无法施工时,负责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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