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水泥等建筑原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怎么进行造价
鉴定?
谢邀!固定价合同履行过程中,钢材、木材、水泥、混
凝土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
变化,当事人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法院委托鉴定的,鉴定机
构应作如下审查: (1)审查合同关于建材价格变动风险负担的
约定 ;(2)确定建材价格变动的幅度和具体数额 ;(3)建材价格
的确定、计算方法等问题可以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关于处理建材差价问题的意见进行鉴定。以北京市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
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为例,该意见第 2 条规
定:“ (一)风险范围和幅度。风险范围应包括:钢材、木材、
水泥、预拌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沥青混凝土、电
线、电缆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材料以及人工和机械。
风险幅度建议在± 3%~±6%区间内考虑。(二 )市场价格变化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