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多层框架房屋多采用柱下独立基础, 《抗震规范》(GB50011-2001)
第 4.2.1 条指出,当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不存在软弱粘性土层时,不超过 8 层
且高度在 25m 以下的一般民用框架房屋或荷载相当的多层框架厂房,可不必进
行地基和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 这就是说,在 8度地震区,大多数钢筋混凝土
多层框架房屋可不必进行地基和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 但这些房屋在基础设计
时应考虑风荷载的影响。因此,在钢筋混凝土多层框架房屋的整体计算分析中,
必须输入风荷载,不能因为在地震区高层建筑以外的一般建筑风荷载不起控制作
用就不输入。
另一种情况是,在设计独立基础时,作用在基础顶面上的外荷载(柱脚内力
设计值)只取轴力设计值和弯矩设计值, 无剪力设计值, 或者甚至只取轴力设计
值。以上两种情况都会导致基础设计尺寸偏小, 配筋偏少,影响基础本向和上部
结构的安全。
框架计算简图不